回舊文「假設將廣告定義成非法行為?」
聽起來蠻吸引人的,奧佛頓之窗有點像對毒品或賄選的管制,
雖然剝奪了部份自由,但對社會整體比較好。
但從另一層面看,有沒有可能只是所有髒事剛好會經過廣告而已?
像所有髒事都會經過金錢,但不代表錢是骯髒的,只是剛好金錢發明後所有事情都會經過錢而已。
不過政策也要考量可行性,太異想天開、對現有制度破壞力太強的就很難實現。
https://blog.gslin.org/archives/2025/04/18/12356/假設將廣告定義成非法行為?/
回舊文「假設將廣告定義成非法行為?」
聽起來蠻吸引人的,奧佛頓之窗有點像對毒品或賄選的管制,
雖然剝奪了部份自由,但對社會整體比較好。
但從另一層面看,有沒有可能只是所有髒事剛好會經過廣告而已?
像所有髒事都會經過金錢,但不代表錢是骯髒的,只是剛好金錢發明後所有事情都會經過錢而已。
不過政策也要考量可行性,太異想天開、對現有制度破壞力太強的就很難實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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