之前吳修銘在拜登任內,一直想把 meta 拆分,他覺得公司這麼大有害良性競爭,可惜是未竟之功,如今川川補刀。

引:美國政府現在的反壟斷邏輯,已經不再是「你有沒有抬價、傷害消費者」,而是進化到一種「你有沒有讓競爭對手活不下去」。

像Meta這案子就是典型案例—你沒漲價?沒關係。但你把IG 買下來,讓它不能成為FB 的對手,這就叫「扼殺潛在競爭」。這個標準是FTC這幾年才重新炒熱的,代表美國對科技巨頭的監管態度在結構性轉向。

而這背後,其實是政府在重新劃分「科技創新」與「市場權力」的邊界。

這不只是管Meta一家公司,而是整體在重新掌控平台經濟的戰略制高點。

注意看:Meta、Google、Apple 這些平台,不只是賺錢工具,它們已經是數位基礎建設—掌握輿論、掌握用戶資料、掌握演算法,甚至左右選舉走向。

如果美國政府不能有效「駕馭」這些平台,未來在對抗中國科技公司(像TikTok、華為、阿里雲)時,就會內外交困。

所以現在用反壟斷法律來「敲打」、甚至預做拆解準備,其實就是在說:「你們不是獨立王國,得聽話。」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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