""簡嫚書同樣也在社群媒體上致歉,簡嫚書坦言沒有全面了解林家案件始末,當時以劇本判斷誤以為是伸張正義的劇本,所以才答應接演,簡嫚書也說自己難辭其咎。

不過簡嫚書提出當時與製作方簽約時,製作方在合約上有保證已取得拍攝本片的合法授權,在記者會後才知道製作方疑似未聯繫當事人、甚至未取得當事人授權的情況下就進行拍攝。

簡嫚書表示,在這段期間與與經紀團隊協同律師檢視工作合約內容,也確認了製作公司確實未取得事件當事人的授權。簡嫚書痛心自己成為加害人之一且深感羞愧,她坦言除了道歉也將採取實際行動,「製作方未取得當事人授權,違約在先,我將不再參與該片的任何後續」。"

"李千娜提到此片製作人郭木盛是過去拍戲而認識的前輩,自己因對這個角色共感所以接演,但忽略了事實本質,僅以經驗和對人的信任接受邀請,隨後才知道電影未經林義雄先生本人或家屬同意即進行拍攝。

李千娜說,自己沒有清楚查證,責無旁貸,同時也會針對此合作啟動更明確的調查和後續處理,也為未顧及當事人、家屬及整體事件帶給社會的傷害,致上最大的歉意,現在李千娜會把參與此片的全數片酬捐贈給林義雄、方素敏創辦的慈林教育基金會,強調並非為了換取諒解或平息爭議,而是希望能表達最基本的歉意。"

0

If you have a fediverse account, you can quote this note from your own instance. Search https://g0v.social/users/tuzzi/statuses/116028466118661459 on your instance and quote it. (Note that quoting is not supported in Mastodon.)